告诉

法律名词
告诉,诉讼术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司法机关控告揭发犯罪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告诉的意义在于可以直接揭露犯罪人及其罪行,有利于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我国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以后,才能接受和审理。告诉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2种。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七章:“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告诉的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如果有权进行告诉的人不告诉,法院则不能受理。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