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

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江中游城市群以武汉为中心,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国家级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襄阳宜昌市荆州市荆门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娄底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抚州市吉安市的部分县(区))。[1]
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2015年3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
2015年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定位为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
2017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土地面积约32.6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5亿人,地区生产总值7.90万亿元。长江中游城市群以全国3.4%的土地面积和9.0%的人口数量创造了9.6%的经济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