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流派

有一定数量和代表人物的作家群
文学流派是指文学发展过程中,一定历史时期内出现的一批作家,由于审美观点一致和创作风格类似,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的文学集团和派别,通常是有一定数量和代表人物的作家群。

流派形成

两种类型
文学流派是在文学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从基本形态上看,大体有这样两种类型:一种是有明确的文学主张和组织形式的自觉集合体。这种流派,从作家主观方面来看,是由于政治倾向、美学观点和艺术趣味相同或相近而自觉结合起来的,具有明确的派别性。他们一般有一定的组织和结社名称,有共同的文学纲领,公开发表自己的文学主张,与观点不同的其他流派进行论战。但这些还只有文学集团的意义,只有进而在创作实践上形成了共同的鲜明特色,这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流派,这种有组织、有纲领、有创作实践的作家集合体,是自觉的文学流派。例如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等。另一种类型是不完全具有甚至根本不具有明确的文学主张和组织形式,但在客观上由于创作风格相近而形成的派别。这种半自觉或不自觉的集合体,或者是因某一个作家的独特风格,吸引了一批模仿者和追随者,逐渐形成了一个有特定核心和共同风格的派别;或者仅仅是由于一定时期内的一些作家创作内容和表现方法相近、作品风格类似而被后人从实践和理论上加以总结,冠以一定的流派名称。这样的流派,在中国文学史上大量存在,如唐代诗坛上以王维孟浩然为代表的田园诗派和以高适岑参为代表的边塞诗派宋代词坛上的婉约派和豪放派,近现代文学史上专写才子佳人的鸳鸯蝴蝶派等。
一定的社会基础和阶级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