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受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受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负责辖区内证券期货市场一线监管工作。[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前身是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11月。1995年5月,广东省证监会与广东省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组建新的广东省证监会,为省政府直属单位。1998年10月,广东省证监会划归中国证监会垂直管理,并更名为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2004年3月,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证监局。[1]

主要职责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广东监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辖区内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和处置辖区有关市场风险;依法查处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辖区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开展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辖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1]

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