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

韩国成引立较早的保险公司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是韩国成引立较早的保险公司之一。1958年2月经三星集团收购,成为三星集团系列公司之一,1993年10月,正式更名为“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总部设在韩国汉城市。经韩国政府批准,1958年8月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国内首次取得经营海上保险业务的经营权,1969年6月被允许不经过国内再保险公司而直接与国外再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业务,两年后与11家外国保险公司签定了再保险协议。[1]

公司简介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原名为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是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财产保险公司。隶属于韩国三星集团。母公司是韩国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60年的经营历史,连续多年获得Standard&Poor’s以及A.M.Best等机构A+(Stable)的评级,并于2011年荣升至A.M.Best最高评级A++。
凭借在中国的稳健经营基础,2005年4月,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年8月,在北京设立了其第一家分公司,并于2008、2009、2011年分别设立了深苏州青岛天津分公司。努力实现成为外资保险公司中销售网络分布最广、销售平台最大的保险公司,公司在2010年6月开始进入汽车保险市场。2011年,共实现保费收入7572万美金,较上年增长26%。
凭借雄厚的资本及优秀的经营成果,公司在08至11年连续多年获得美国标准普尔财务实力A评级;并被《金融时报》连续两年评选为“年度最佳外资财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