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福

《水浒传》一百零八将之一
蔡福是施耐庵所著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北京大名府人(今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梁山一百零八将之一(排名第九十四位,上应地平星),原为大名府两院押狱兼行刑刽子手,因杀人手段高强,人呼“铁臂膊”[1]
蔡福曾收押卢俊义,并且同意了燕青给卢俊义送饭的请求。在李固找上门时,向李固要价500两金子取卢俊义的性命,之后被柴进用1000两金子游说。当梁山人马攻打大名府时,蔡福和他的弟弟蔡庆无路可走,只好加入梁山,蔡福专门负责梁山杀人行刑的事情。在征讨方腊的战斗中,蔡福阵亡,被追封为义节郎[1][2]

人物生平

侩子手

北京大名府(今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土居人氏蔡福,在家乡谋了个刽子手的差事。按说不是什么好工作,但有能力的人往往能把不起眼的工作干的让上司青眼相加。蔡福由于杀人杀得好,又会钻营,中年之后就混到个大名府两院押牢节级——带管刽子手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