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根据1999年、2004年、2013年、2018年四次修正,2005年一次修订,共十三章二百一十八条。[1]

法律变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