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政府

俄罗斯联邦的中央行政机关
俄罗斯联邦政府(俄语: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оРоссийскойФедерации)是俄罗斯联邦的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国家权力。政府成员包括总理、副总理和联邦部长,其法律依据为《俄罗斯联邦宪法》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俄罗斯联邦政府的行政机构负责管理政府活动。根据1991年对1978年的宪法修正案,俄罗斯联邦总统是俄罗斯联邦政府执行部门的负责人,而根据1993年宪法,俄罗斯联邦总统并非俄罗斯联邦政府的一部分,而是俄罗斯联邦政府执行部门的任命者。

执行机构

最高权力执行机构的首脑是政府主席(即总理),这一职位由总统任命同时需得到国家杜马认可。政府成员有副主席和联邦部长,他们的任职和解职由总统根据政府主席的推荐决定。除了各部之外,权力执行机构还包括联邦局和联邦署。府会议由主席主持,他也与内阁成员及联邦局和联邦署的领导召开会议。
政府首脑决定政府工作的基本方向并领导这一工作,向总统提交有关联邦权力执行机构组成的建议。最高权力执行机构会议每周至少举行一次。按多数票原则通过决议,这要求出席会议人数不得少于内阁成员的2/3。根据已经通过的决议来颁布相应的决定或命令。按照俄联邦宪法(第115条),这些决定或命令应在俄罗斯联邦全境执行。
政府首脑监督政府纲领和总统委托的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业务问题作出决定并定期向总统汇报最高权力执行机构的工作。政府与下院配合相当积极,经常向国家杜马提交各种法律草案。政府有权递交辞职报告,而总统有权接受或拒绝。如果辞职被国家元首拒绝,政府将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