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省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省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省重大平台整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