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军事区

有领土纠纷所设立的缓冲区
非军事区(英语:de-militarized zone),亦可译为非武装区、非军事化区等。原为军事术语,一般是指在接近停战线(armistice demarcation line)间,对有领土纠纷所设立的缓冲区。在现代,也被用于资讯安全用语中。设置非军事区的目的,多以降低或避免冲突再爆发为主。在非军事区内的交战双方,所属的各军事力量或装备,除非另有约定,都应撤出非军事区。世界上的非军事区多被视为中立领土,即交战双方均主张对其拥有主权、非殖民地、非无主地、非租借地等。非军事区往往会形成两个国家间的事实边界,少部分非军事区也形成了自然保护区。[1]

非军事区的分类

1.多边非军事区:如上海五国会晤机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的约定;又如哥伦比亚曾在梅塔省的拉乌里韦等五个城市设立的非军事区。
2.双边非军事区:多以国际势力介入而出现的非军事区,可能有第三国或联合国监督。如三八线、一七线、柏林墙等,就是著名的双边非军事区。
3.单边非军事区:两个军力不相当的交战国,其中一方片面所设立的非军事区,其设立者不一定是军力较弱者,如以色列单方宣布的非军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