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普查

由国务院制定调查方案的普查
中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查清人口数字、地区分布及社会经济构成,为国家的各种宏观政策提供准确资料。[1]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协同有关部门,举办了全国人口调查。调查的标准时间是1953年6月30日24时。参加这次调查登记工作的人员共有250余万人。[2]
自1953年第一次举办全国人口调查以来,中国共举办了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结果,截至1953年6月30日24时,全国人口总数为601938035人。1964年2月11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以查清全国人口数字和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以及1964年上半年的人口增长情况。根据第二次全国人口调查结果,截至1964年6月30日24时,全国人口总数为723070269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调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0时,全国人口总数为141178万人。[3]

特点表现

①4次人口普查都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除交通极不方便的个别地方(1953年普查有839万余人、1982年有2.8万余人),根据地方政府的资料,台湾省和港澳同胞根据台湾和港澳当局公布的人数外,其余都是直接普查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