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

通过授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的法律文书
委托书,也叫授权委托书,[1]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事务中委托代理人实施某项民事法律行为时,授予委托人代理权的凭证文案,它是以契约的形式,将个人的某些权力委托给他人,属于民用法律文案。[2]
委托书是通过授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的法律文书,是委托人与受委托人之间委托代理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2]可分为民事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和民事代理的授权委托书。[3]委托书的结构包括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和附注。[2]委托书应写明委托、受托双方的基本情况,委托的事由和委托原因;具体交待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人签名盖章,并注明委托日期。[1]
用委托书进行委托代理,可以根据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方便委托代理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公民或由于没有行为能力,或由于患病、年老,或有生理缺陷,或缺乏业务知识,或有急事外出等而不能或不便参加民事活动时,都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使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法人单位也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这对防范民事纠纷的发生和便利民事疏通,都有积极的意义。[2]

定义

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之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授权委托书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