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法

中世纪罗马天主教的法律
泛指罗马天主教、东正教以及基督教的其他一些教派(如新教的圣公会和加尔文教等)的各种法规。又称“寺院法”、“宗规法”。但在法学著作中则通常专指中世纪罗马天主教的法律。

基本概念

泛指罗马天主教、东正教以及基督教的其他一些教派(如新教的圣公会和加尔文教等)的各种法规。又称寺院法、宗规法。但在法学著作中则通常专指中世纪罗马天主教的法律。在西欧中世纪,天主教会是封建制度的社会支柱和国际中心,占有其势力范围内1/3的土地,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形成巨大的统治力量。教会与世俗政权之间经常发生权力之争,但又互相配合,以维护封建统治。教会法就是在这一形势下,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 原则而形成的。它既适用于教会事务,也适用于许多世俗事务,是西欧中世纪的一种重要法律。

概念界定

广义而言,教会法可以是泛指整个基督教会及其各个教派在不同时期的规范和汇编的各种规章制度。狭义而言,是指存在于中世纪西欧的天主教会法。教会法是西欧封建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