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1]
市园林文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园林绿化、文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文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

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组织编制园林绿化、文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园林绿化、文物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
(二)起草园林绿化、文物和博物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拟订园林绿化、文物和博物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