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滨

长春市“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刘滨,男,中共党员,1970年出生,曾当过武警、民警、刑警。[1][2][3]

正文

刘滨出生于1970年,是中共党员,曾当过武警、民警、刑警。2005年,他在受领处置“4.28”挟持人质案后,将绑匪制服,被誉为黄继光式的英雄民警;2006年,他任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后,在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自己上卡点,打掉一抢劫出租车司机团伙。[1][2][3]
刘滨[长春市“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他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18次受到各级嘉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十大青年卫士”、 “优秀共产党员”, “长春第七届十大杰出青年”,”“感动长春十佳政法人物”,“打击破坏社会稳定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