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桱

明代唐定王
[jìng](1386年10月19日—1415年9月17日),安徽凤阳人,明太祖朱元璋的第23子[1],生母李贤妃
洪武二十四年(1391)封唐王。永乐六年(1408)就[fān]南阳。永乐十三年(1415)[hōng],谥曰“定”,是为唐定王。其子朱琼烃尚幼,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方才嗣位。[2]明成祖朱棣对朱桱的死非常重视,“念骨肉之亲,不胜悼痛。辍视朝十又五日,诏有司治丧如礼”。[3][4]

人物生平

洪武十九年九月十八日(1386年10月19日),诞生。
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十三日(1391年05月25日),受封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