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威尔克斯

约翰·威尔克斯
约翰·威尔克斯,直言不讳的18世纪英国新闻工作者和受欢迎的伦敦政治家。因屡屡受到议会的排挤打击而被认为是政治迫害的牺牲品和争取自由的先锋。对他的广泛支持成为英国激进主义的开端。

生平

早年生活放荡,1754年参加议员竞选失败,1757年藉贿选进入议会。1763年透过所办的报纸《北不列颠人》着文反对比特勋爵的政府,1763年4月23日印发著名的《北不列颠人》45号,猛烈的攻击国王演说中的内阁声明,认为他是虚伪的。内阁在国王支持下对他进行起诉,发出通用逮捕令将其逮捕,囚禁于伦敦塔,一周后,大法官以侵犯议会特权为由将其开释。也于其他被捕者控告国务大臣及其下属。由于这个案件,英国始规定赔偿损害,并确定通用逮捕令为非法。对他的第二次打击来自旧派海军大臣桑威奇伯爵。1763年11月议会开会时,桑维奇向上院宣读了威尔克斯几年前和波特合写的文章《论妇女》,上院确定这些文章是诽谤性的,是对议会特权的侵害;同时,下院宣布《北不列颠人》45号属于煽动性诽谤。他遂逃亡巴黎。1764年1月被议会免去议席,2月法庭以上述罪名对他进行缺席审判,并判定他凡有诽谤罪。1768年他不顾一切回到伦敦参加竞选,以维护公众自由的名义代表反对派;虽在伦敦失败,但被米德尔塞克斯郡选入议会。1769年2月3日政府指使议会再次免去他的席位。2月16日又由米德尔塞克斯郡选为议员:3月16日不顾下院反对,对他又重选了一次;4月13日下院宣布被他击败的对手当选议员。1769年初他的朋友和同情者组成「保卫权利法案协会」,支持他进行斗争。1769年任伦敦市政官,1771年任市行政司法长官。1774年当选为伦敦市长。他出于策略,支持保卫权利法案通过的激进方案,要求缩短议员任期;扩大普选范围;消灭贵族对选区的控制。1771年利用市的司法特权阻止逮捕报道议会辩论的记者,后期逐渐变为保王派,名声一落千丈。1790年退出政界。他的真正成就在于他扩大了英国的新闻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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