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丽娜

上海市奉贤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
唐丽娜,女,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江苏射阳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曾任上海市奉贤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1]
2022年11月2日,唐丽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

人物履历

1995年6月至2006年9月,历任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副科长、研究室科长、政治部科长、副处长。
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