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副省级城市正局级市政府工作部门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副省级城市正局级,加挂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智慧城管、城市照明、冰雪景观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道路维修养护标准、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城市道路年度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管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管理。负责划定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范围,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安全检测评估。组织或参与城市道路、桥隧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分期实施规划和公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实施的管理,对城市绿化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城市绿化养护地方标准规范并执行。承担全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苗木生产基地规划和建设,组织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研究。负责市属公园和动物园的管理,对区属公园管理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