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府
湖北省十堰下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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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
[
yún
]
阳府为处置鄂、豫、陕三省流民而建,开设于明
成化
十二年(1476),一直延续到1912年民国建立而被废止,历时约四百三十年之久。治所一直在今湖 北郧县,其辖境属县屡有变更。成化十二年(1476)辖
郧县
、上津、
竹山
、
房县
、
竹溪县
,
郧西县
。
白河县
曾一度归属,旋即划出。
[1]
简介
弘治五年(1492)(一说十年)副都御使
戴珊
割房县置
保康县
。
顺治
十六年(1660)省上津入郧西县。
民国时期
,废除府、州,原属
襄阳
之
均州
改为均县。划归第十一行政督察区(即原郧阳府),原属郧阳府之
保康
则划归襄阳行政督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