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灵公

春秋时郑国第十位第十二任君主
郑灵公(生卒年不详,约活动于公元前605年前后),姬姓郑氏,名夷,字子貉。[1]他是春秋时期郑国的第十二任君主,郑穆公的长子[1],因此被称为公子夷,郑襄公之兄。公元前606年冬十月,郑穆公去世后,郑灵公继位成为国君。然而,前605年夏,郑灵公因开玩笑惹恼了公子宋(字子公)被后者所杀。[2]郑灵公在位期间,执政的贵戚公子归生(字子家)因知情不报而纵容弑君,因此也被史官记载为郑灵公的弑君者。郑灵公在位不足1年,谥号为灵,因此被称为郑灵公。[1]这一事件使得成语“染指于鼎”得以流传。

人物生平

《左传·宣公四年》和《史记·郑世家》   等史书记载,郑灵公元年(前605年),楚人向郑灵公进献了一只[yuán](淡水鳖中体形最大的一种)。这天,郑国大夫公子宋和子家正一道去朝见郑灵公。
路上,公子宋的食指抖动了   起来,他边让子家看自己抖动的食指边说,我的食指一旦动起来,定能尝到新奇的美味!进得宫来,还真看见有宰夫正在宰杀鼋,公子宋得意地说了声“果然”,与子家相视而笑。
郑灵公见状,问他们因何故而笑。子家就把路上公子宋手指抖动,以及预言能吃到美味之事,一一告诉了郑灵公。郑灵公闻言,并没有说什么。及至鼋羹熬好,郑灵公召集公卿大夫,将鼋羹分赐给各位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