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州府
明朝时期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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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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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州府,明洪武二年(1369年)
朱元璋
改岳州路置,治
巴 陵县
(今湖南
岳阳市
)。属湖广行省,后辖境相当于今
湖南省
岳阳、
平江
、
临湘
、
华容
、
安乡
、
南县
等市县地。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辖境扩大,包括今
澧县
、
临澧
、
石门
、
慈利
、
桑植
、
张家界
等市县地。清属湖南省,
雍正
七年(1729年)
澧水
流域分置
澧
[
lǐ
]
州直隶州,辖境缩小。1913年废。
历史沿革
洪武二年(1369年),岳州路改为岳州府,领县四(巴陵县、华容县、临湘县、平江县)。
洪武
九年(1376年),岳州府降为岳州,巴陵县省入州。
洪武十四年(1381年),
岳州
复升为岳州府,恢复
巴陵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