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州府

明朝时期的行政区划
岳州府,明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改岳州路置,治巴陵县(今湖南岳阳市)。属湖广行省,后辖境相当于今湖南省岳阳、平江临湘华容安乡南县等市县地。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辖境扩大,包括今澧县临澧石门慈利桑植张家界等市县地。清属湖南省,雍正七年(1729年)澧水流域分置[]州直隶州,辖境缩小。1913年废。

历史沿革

洪武二年(1369年),岳州路改为岳州府,领县四(巴陵县、华容县、临湘县、平江县)。
洪武九年(1376年),岳州府降为岳州,巴陵县省入州。
洪武十四年(1381年),岳州复升为岳州府,恢复巴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