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前身
福建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的高等教育机构,创办于1911年,前身为私立福建法政学堂。在辛亥革命后,学校改为私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1925年更名为福建大学,1929年再次更名为私立福建学院。学校建校四十年为国家培养了近万名的法律、政治、经济人才,这些校友为祖国的繁荣与富强发挥着重要作用。1914年10月民国教育部授予该校“为国储才”的匾额。1916年,在民国教育部举办的全国专门以上学校成绩博览会上,福建学院在全国公私立38所的法政学校中名列第五,在全国私立法政16校中名列第二。福建学院于1951年与其他学校合并,成为今福建师范大学的主要前身之一。[1]

历史沿革

1911年,私立福建法政学堂正式成立。校址位于福州乌石山西北一带。1912年,改称私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1913年,经民国政府教育部批准立案。1914年7月,又经司法部认可。
1925年7月,私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改称福建大学。1927年,又恢复称为私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192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正式明令废止专门学校,私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再次改办私立福建学院。1932年2月,福建
学院正式获准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