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战争勋章

苏联在二战时期设立的勋章
卫国战争勋章是苏联在二战时期设立的第一种勋章。[1]卫国战争勋章分为:一级卫国战争勋章;二级卫国战争勋章。其中一级卫国战争勋章授予参加过卫国战争的苏联英雄;获得者包括参加过卫国战争的现苏联元帅、主帅、将军;二级卫国战争勋章授予参加过卫国战争的除上述以外的表现良好的军人、游击队员。参加过远东军国主义日本作战的军人也可获得。[2]
2015年4月15日,俄罗斯驻华大使杰尼索夫代表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向32名为苏联卫国战争(1941-1945年)作出贡献的中国公民,颁发了“伟大卫国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奖章。毛泽东的女儿李敏、刘少奇女儿刘爱琴、瞿秋白的女儿瞿独伊、李富春的女儿李特特等著名共产党人的后代均到场领取了奖章。[3]

历史沿革

卫国战争勋章是苏联在二战时期设立的第一种勋章。卫国战争勋章分为:一级卫国战争勋章;二级卫国战争 勋章。在整个卫国战争期间,苏联共颁发了约32万枚一级卫国战争勋章和约95万枚二级卫国战争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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