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尔登条约

分割查理曼帝国的条约
《凡尔登条约》即把法兰克人的加洛林帝国分给皇帝路易一世的3个儿子的条约。路易一世曾经安排由第一个妻子所生的3个儿子继承产业,但从公元829年起,他又想把大部分领土分给第二个妻子所生的小儿子,即后来的秃头查理二世,从而引起年纪较大的儿子数次造反。[1]在公元814年,查理大帝逝世后,法兰克帝国逐渐走向分裂。经过数十年的政治动荡与权力争夺,查理大帝的三个孙子于公元843年共同签署了《凡尔登条约》。根据此条约,法兰克帝国被划分为三个独立的部分,这一举措对西欧国家的近代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2]
条约规定,查理大帝的长孙洛塔尔继承了皇帝的头衔,并统治中法兰克地区。而他的弟弟路易,因其在日耳曼地区的统治而被称为日耳曼人路易,成为了东法兰克国王。另一位弟弟秃头查理,则执掌西法兰克王国的权柄。这三个地区后来逐渐发展成为意大利德国和法国的前身。尽管这三个地区都源于法兰克帝国,但它们的命运却大相径庭。西部的“法兰西”地区继续沿用了法兰克的名字,并逐渐发展成为现代的法国。而东法兰克帝国则进一步演变为神圣罗马帝国,维持了罗马皇帝的传统,并在欧洲历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2]

背景

皇帝虔诚者路易一世(查理大帝之子)曾经安排由第一个妻子所生的三个儿子继承产业。但从829年起,他又想把大部分领地分给第二个妻子所生的小儿子(即日后的秃头查理二世),从而引起长子的数次造反。
凡尔登条约:帝国三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