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美修好通商条约

朝美修好通商条约
《朝美修好通商条约》(朝鲜语:조미수호통상조약,英语:USA–Korea Treaty of 1882)又称《薛斐尔条约》,是1882年朝鲜王朝和美利坚合众国签订的条约。这个条约是在当时朝鲜的宗主国清朝的斡旋下签订的,它是朝鲜与外国缔结的第二个通商条约,也是朝鲜与欧美国家缔结的第一个条约。条约规定美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利,因此对朝鲜来说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有着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它标志着朝鲜的门户向世界全面敞开,也意味着朝鲜半岛进一步走上世界大国竞争的前台,变成列强的角逐场所。

背景

1882年签订的《朝美修好通商条约》是在清朝、朝鲜王朝和美国三国互动、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朝鲜王朝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一直厉行锁国政策,曾击退法、美舰队入侵,并在全国各地竖立斥和碑,上面写道:“洋夷侵犯,非战则和,主和卖国,戒我万年子孙”,体现出朝鲜坚持闭关锁国的决心。朝鲜也因此成为东亚最晚开放门户的国家,被西方国家称为“隐士王国”。1876年,日本以武力强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成功打开了朝鲜的国门。虽然《江华条约》签订数年后朝鲜政府并没有与欧美列强缔约通商的行动和打算,但该条约的签订毕竟为后来《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打下了基础。
1871年美国入侵后朝鲜各地树立的“斥和碑”
而此时的美国在沐浴了工业革命南北战争的洗礼之后,资本主义空前发展,实力不断强大,开始把触角伸向了远东地区,企图打开当地的市场,便于美国的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19世纪中期,美国辉格党政府实行重商主义政策,先后打开了中国和日本的国门。美国内战之后,执政的共和党也继续遵循商业扩张原则,作为其东亚政策的基本准则。朝鲜半岛自然不出美国视野之外。但由于朝鲜王朝对内加强中央集权,对外坚持锁国政策,美国在日本成功使用的“炮舰外交”竟没能在朝鲜奏效。1866年发生舍门将军号事件美国商船“舍门将军号”驶入朝鲜大同江,要求朝鲜政府与之通商,结果商船遭到攻击而沉没;1871年美国亚细亚舰队进攻朝鲜江华岛,史称“辛未洋扰”,虽然取得了军事胜利,但由于朝鲜军民的坚决抵抗而撤兵作罢。在沉寂数年后,随着《江华条约》缔结的消息传来,一些美国人再次提出了开放朝鲜国门的要求。1878年4月8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参议员、参议院海军委员会主席萨金特(Aaron A.Sargent)提交了一份议案,要求参议院授权美国总统任命一名全权代表,“在日本的友好协助与支援下”与朝鲜缔约,并认为与朝鲜缔约的好处除了救助遇难船员、通商贸易外,还可以防止俄国的侵略。但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并不重视这一议案,未予审议。不过,这个议案的出炉意味着朝美破冰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