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

以国民经济为对象的全面核算
国民经济核算是以国民经济为对象的全面核 算。即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充分利用核算资料,编制国民经济各种核算表,全面核算社会再生产的活动和过程及成果,核算国民经济各个部门 (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商业等物质生产部门,以及生活服务、文化教育、卫生科研、机关团体等非物质生产部门),各个环节 (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要素 (人、财、物、产、供销等) 的情况,从中研究国民经济的规模、水平、发展速度、结构、比例、平衡、效益等关系。如分析社会再生产中两大部类的关系,农轻重的关系,轻重工业的关系、农、林、牧、副、渔的关系,消费和积累的关系,生产和建设的关系,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关系,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的关系,工农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商业流转的关系,生产和分配的关系,国家、集体 (企业) 和个人的关系,财政信贷和物资的关系,购买力和商品供应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等等,以利于正确认识国民经济的发展规律,自觉地调整国民经济发展当中的各种矛盾。[1]

含义

所谓国民经济,就是一国(或地区)范围内和一定历史时期中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总和。国民经济核算就是以整个国民经济为总体的全面核算,它以一定经济理论为指导,综合应用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核算,从实物资产、金融资产、物质产品和劳务等各个角度,以各种流量和存量的形式,对能反映整个国民经济状况的各种重要指标及其组成部分作系统的测定,并把各种指标组成一个系统来综合描述一国(或地区)国民经济的联系和结构的全貌。形象具体的说是指对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与利用所进行的计量;对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所进行的计量;对经济运行中形成的总量、速度、比例、效益所进行的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部门、企业在一定时期拥有多少人力、物力、财力;怎样利用它们进行经济、科技、社会活动;取得多少成果、形成多少收入;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如何进行分配;积累与消费比例如何;投入与产出、供给与需求、部门与部门、环节与环节之间的比例是否协调;纵向、横向比较,发展变化如何,等等,都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测量和计算。这种测量和计算,就叫国民经济核算。它是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而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国民经济核算有两种含义:
一是广义的,包括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核算。它们相辅相成,分工协作,有机地组成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二是狭义的,仅指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国民经济核算可区分为五个层次,即企业(单位)的经济核算,部门(行业)的经济核算,地区的经济核算,全国的经济核算,国际的经济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