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集团

以经营饭店为主的联合经济实体
饭店集团是指拥有或管理两家以上的饭店,这些饭店使用统一的店名、店标,统一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进行联合经营的企业。简单地说,饭店集团是指以经营饭店为主的联合的经济实体[1][2]

特征

(一)饭店集团是一个非法人的企业联合体
虽然饭店集团悬挂统一的招牌,采用相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在投资和营销中统一决策和行动,但从法律上看,它不是一个法人,不具备法人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条件。它只是由若干法人组成的一个经济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中,除分公司外,子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同母公司一样,各具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民事权利。其中母公司是企业集团的管理总部,可以代表集团整体的名义对内行使管理权,对外行使外交权。子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只能以自身的名义行使对内对外法人权。
(二)饭店集团成员之间具有密切的经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