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电

汪精卫致蒋介石的电报式声明
艳电,在中国近现代史中,一般特指汪兆铭(即汪精卫)于1938年12月29日由林柏生代为发表致蒋介石的电报式声明,表示其支持对日妥协的政策,声明称为《艳电》,因29日的韵目代日为“艳”而来。[1][2]

内容

重庆中央党部,蒋总裁,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均鉴:
今年4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说明此次抗战之原因,曰:“自塘沽协定以来,吾人所以忍辱负重与倭国周旋,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为最低限度。在经济上以互惠平等为合作原则。”
自去岁7月卢沟桥事变突发,中国认为此种希望不能实现,始迫而出于抗战。顷读倭国政府本月22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