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

行政指令为主
集团化办学是以行政指令为主,兼顾学校共同意愿,将一所名校和若干所学校组成学校共同体(名校集团),以名校为龙头,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育科研、信息技术、教育评价、校产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实现管理、师资、设备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1]各名校集团以名校校长为领衔校长,由专家顾问、各校区校长组成的决策机构负责学校共同体的整体规划,[2]并形成相应的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名校和各校之间既有统一的协调和管理,以保证同样的教育品质,各校之间又相对独立,追求各自的办学特色,实现互惠互助,共同成长。
已有北京[3]上海、[4]武汉、[5]杭州、[6]南京、[7]青岛[8]等城市已经开展集团化办学工作。

背景

教育是关系国计民生、民族未来的大事,国家一直十分重视教育问题。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资源不均衡所引发的“择校热”和“学区房”受到广泛关注。导致“择校热”、“学区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同城中小学教育资源不均。产生这个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其一,人为的把学校划分为三六九等,导致优势资源向少数学校集中;其二,学校在城市规划区内发展空间有限,优质的教育资源十分有限;其三,民办教育发展水平不高,难以形成优质教育资源。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基础教育领域先后出现了职业教育集团民办教育集团公办学校教育集团,呈现出多种性质教育集团并存办学的局面。公办学校教育集团化现象的出现,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