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州

辽金时期长春的名称
隆州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最初于西魏废帝二年(553年)由南梁北巴州改置而成,治所位于阆中县(今四川省阆中市)。隆州的辖区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化,曾一度改名为阆州。隆州的名称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地理位置和行政级别。[1][2][3]

历史沿革

西魏废帝二年(553年)将南梁北巴州改置为隆州,初辖盘龙、新安、南宕渠、金迁、白马、隆城等六郡。北周时期,隆州的辖境大致包括今四川省阆中市、南充市及周边县市。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将隆州改为巴西郡,治所仍在阆中县,辖境包括今四川省阆中市、西充县苍溪县仪陇县营山县蓬安县、南充市、岳池县南部县等地。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恢复隆州,治所在阆中县,辖境相当于今四川省阆中市。至唐先天二年(713年),隆州更名为阆州
隆州名称在历史上曾多次被用于不同的地理位置和行政单位。例如,唐朝时期曾在今越南河山平省设立隆州,后改为南隆州并最终废除。五代时期北汉在今山西祁县东南置隆州,后亦废除。北宋政和四年(1114年)在今广西东兰县南置隆州,宣和三年(1121年)废为威远[zhài]南宋隆兴元年(1163年)在今四川仁寿县改仙井监为隆州,至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废除。金朝时期在今吉林农安县置隆州,后升为隆安府元朝至元十七年(1280年)在今四川德昌县西北设隆州千户所,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属建昌府,后废除。

自然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