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郡
唐朝时期设置的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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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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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郡是
唐朝
时期的行政区划单位,其前身为
南郡
。在唐朝
武德
初年,全国的郡被改为州,南郡随之改称
荆州
。到了
天宝元年
(742年),全国的州再次改为郡,
荆州
因此改名为江陵郡。
历史沿革
江陵郡在
乾元
元年(758年)随着全国的行政区划调整,再次被改回荆州。
上元
元年(760年),江陵郡被提升为江陵府,并且被赋予“南都”的称号。然而,这一称号在上元二年被撤销,同年又一次被赋予,不久之后再次被撤销。在此期间,江陵郡的户籍登记为三万三百九十二户,人口数量为十四万八千一百四十九人。
行政区划
江陵郡的行政区划包括七个县,分别是
江陵县
、
枝江县
、
当阳县
、
长林县
、
石首县
、
松滋县
和
公安县
。这些县在江陵郡的管辖下进行地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