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特的约翰

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的儿子
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1340年—1399年),是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的儿子,理查二世的叔叔。由于侄子理查二世年幼,他在1377年至1399年间代理国家事务。他因娶了兰开斯特公爵的女儿布兰奇而成为兰开斯特公爵,他的第二任妻子康斯坦丝是卡斯蒂利亚暴君佩德罗的女儿,他因此要求卡斯蒂利亚的王位,但未能战胜竞争对手恩里克二世。约翰死后,理查没收了兰开斯特家的庄园,但约翰的长子亨利于当年兵不血刃夺取了理查的王位,成为亨利四世,建立了兰开斯特王朝。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冈特的约翰是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与埃诺的菲莉帕的第三子,1340年生于法兰德斯的冈特(在今比利时境内根特),故被称为冈特的约翰。2岁受封里奇蒙伯爵,19岁时,当英格兰欲收复并保有其在法国的领土而在法国作战时,他参与战争并表现极为英勇,除军事才干外,他也是一名能干的外交官,曾于1360年和苏格兰缔结一项重要的和平协议,1362年他和兰开斯特公爵亨利的女儿兼继承人结婚,从此开创此一家系。

政治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