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破裂

妊娠晚期或分娩期的严重并发症
子宫破裂(rupture of uterus),指在妊娠晚期或分娩期子宫体部或子宫下段发生的破裂,是直接危及产妇及胎儿生命的严重并发症。[2]子宫破裂的发病率在社会经济发展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报道中差别很大[3],其中美国0.04%~0.1%,中国0.1%~0.55%,非洲部分国家地区高达1%~12%。中国子宫破裂导致围产儿死亡率高达90%,孕产妇死亡率为12%。[3]
子宫破裂的病因主要有子宫手术史、先露部下降受阻、子宫收缩药物使用不当、产科手术损伤等因素。[3]子宫破裂多发生于分娩期,部分发生于妊娠晚期。[2]患者先表现为先兆子宫破裂,出现腹痛、病理性缩复环、胎心改变、血尿症状,随后发生子宫破裂,表现为下腹部“撕裂样”剧烈疼痛,宫缩短暂停止,呼吸急促且浅快,继而出现血压下降等失血性休克表现。子宫破裂可结合症状、体征、超声检查诊断,必要时行腹腔穿刺协助确诊。[3]一旦确诊,需立即在抗休克、[6]抗感染治疗[3]的同时进行手术,手术方式视术中具体情况而定。[6]
子宫破裂并非不可预防,结合子宫破裂的高危因素,做好全面的病情评估,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早发现、早诊断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可减少子宫破裂的发生。[7]

定义及分类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