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彭年

北宋时期大臣、文学家
陈彭年(961-1017年),字永年,建昌军南城县(今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北宋时期大臣、文学家,鹿邑知县陈省躬的儿子。
雍熙二年,考中进士,初任江陵府司理参军,因事停职。宋真宗即位(998),出任湖州通判。直至咸平三年(1000),升任湖州知州。上疏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真宗器重。得到礼部侍郎杜镐等推荐陈,出任直史馆兼崇文院检讨,监修《起居注》《大宝箴》《册府元龟》。历任右正言、龙图阁待制、刑部员外郎工部郎中、集贤殿修撰、兵部郎中、龙图阁直学士,迁右谏议大夫秘书监。奉诏编辑《太宗御集》,删定《三司编敕》,迁工刑二部侍郎、参知政事,担任天书仪卫副使。
天禧二年(1018),病重不治而逝,享年57岁,获赠右仆射,谥号“文僖”。

人物生平

他的父亲陈省躬,当过河南鹿邑知县。陈彭年幼年勤奋好学,母亲只有这一个儿子,钟爱非常,不准他深夜读书,影响身体。他就用竹笼把灯罩住,躲在密室里看书,有时通宵达旦,诵读不倦。13岁时写出万余言的《皇纲论》,为江南名辈所称许,南唐后主李煜听说此事,召他入宫陪伴皇子李仲宣读书,与他交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