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廷瑞

明朝时期刑部右通政
赵廷瑞(1492年-1549年),字信臣,号洪洋,明朝开州(今河南省[]阳县五星乡)人。[1][2][3]历任户科给事中、刑科都给事中、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尚书等职,加太子少保。[4][5][6]曾任刑部右通政、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因治边建有军功,受赏金币。[7][8][9]赵廷瑞爱国尽忠,律己正身,仗义执言,一时直亮之声震中外。[10][11]

人物

赵廷瑞(1492-1531)今濮阳县五星乡人,字信臣,号洪洋。

简介

武宗正德辛已(1521)进士,历任户部给事中,刑部给事中、右通政,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兵部左侍郎北京兵部尚书等职,史称开州“八都”之一。赵廷瑞富有斗争精神,曾多次上书参劾大法大臣及宦官奸党,“一时直亮之声震中外”。治边建有军功,曾受赏金币。世宗时进太子少保,遭劾,称病奏请去官。嘉靖帝疑其委难避事,令削职闲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