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政府机关
根据《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发〔2018〕26号)和《关于(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川机改〔2018〕8号),设立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简称省林草局)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加挂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牌子。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1]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省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省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