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主义建筑

新古典主义运动产生的建筑风格
新古典主义建筑,是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期间,在欧美部分国家广泛流行的一种建筑风格,它是对古典复兴的重新诠释。这一风格的兴起,受到了启蒙运动思想的深刻影响,同时,考古学的发现使得大量古希腊、罗马建筑艺术珍品重现于世,为新古典主义建筑提供了丰富的借鉴资源。[1]
新古典主义建筑主要被应用于法院、银行、交易所、博物馆、剧院等公共建筑和一些纪念性建筑的建设中,而对普通住宅、教堂、学校等建筑的影响则相对较小。新古典主义并非简单的仿古或复古,而是古典与现代元素的融合,它追求的是神似而非形似,是西方建筑艺术现代变革的产物。[1]
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是对18世纪洛可可艺术风格的反动,它主张以古罗马文化为基石,振兴当代艺术,并推崇高尚质朴的价值观和为国献身的英雄主义精神。在建筑设计上,新古典主义充分借鉴了罗马建筑的经典元素,其檐口、栅化、线条等设计元素均体现了世界建筑的精华。同时,新古典主义也继承了古典主义及文艺复兴建筑所颂扬的人本精神,并在建筑比例上严格遵循了人体的黄金比例。[1]

发展历程

概念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