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淇

睢州吴淇
吴淇(1615-1675),字伯其,睢州人,清代作家、政治人物。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官至江苏镇江府同知。著有《六朝选诗定论》《粤风续九》《雨蕉斋诗选》等,被誉为“中州八大才子之冠”。

人物生平

清学者,字伯其,号冉渠,睢州人。少年聪敏,十五岁能为诗赋。顺治十五年(1658)登进士第,授广西浔州推官,办案有方,提升为镇江海防同知。后[]上司,被罢官,归里后结社赋诗,潜心研究声律。吴淇学识渊博,经史、天文、历法、易占、吕律、音韵无所不晓,被称为“中州八大才子之冠”。著述有《雨蕉斋诗集》、《诗选定论》、《律吕正论》、《阴阳经正论》、《睢阳人物志》、《雨蕉斋杂录》、《道言杂录》等。
其才秀人微,取湮当代。《四库全书总目·存目提要》竞将吴淇姓名误为“吴湛”,其后以讹传讹,致使有影响的著述如柯[shào]志《清史稿·艺文志》、骆鸿凯文选学》也均一仍其误。据汤斌《江南镇江府海防同知冉渠吴公墓志铭》载,吴淇为人正直博学,淡泊仕进,于顺治十五年(1658)四十三岁时,才人都应进士试,及第,授广西浔州推官,署丹阳县,后调任镇江府海防同知。吴淇著述甚多,今仅存《雨蕉斋诗选》七卷和《六朝选诗定论》十八卷。

个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