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墙下的红玉兰

从维熙创作的中篇小说
《大墙下的红玉兰》是从维熙创作的中篇小说,首发于1979年《收获》杂志第二期。[1]
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原省公安局劳改处处长葛[líng],蒙冤入狱,与林彪、“四人帮”一伙的倒行逆施进行无畏的抗争,最后血洒大墙的悲剧故事。小说通篇洋溢着激奋、慷慨、壮美的情调,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色彩。这部作品将艺术笔触首次伸向社会主义国家牢狱的大墙之内,以突破题材禁区的勇气,开辟了新时期文学创作一个新的领域——“大墙文学”。

内容简介

“四人帮”即将覆灭的前夕,在黄河畔的劳改监狱里来了一个“新犯人”葛翎。他刚迈进监狱的铁门,就遭到“造反起家”的劳改农场“政委”章龙喜指使的由“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老犯人马玉麟的折磨:葛翎刚放下行李,马玉麟不顾葛翎七十里步行的劳累,更不顾葛翎腿腕的伤口正在滴血,硬把葛翎送往风雪漫天的黄河岸边的工地上。
到了工地,犯人班长马玉麟故意让壮得像公牛一样的流氓头子俞大龙与头发白了的葛翎一起抬二百多斤重的泥兜,爬七八米高的斜坡。葛翎强忍着痛苦抬到了堤上,以至压断了桑木扁担。此刻,因抛铁饼失手而伤人的体育学院学生、劳改队统计员高欣挺身而出,严惩了俞大龙。俞大龙正要反扑,劳改农场场长路威骑马来到了工地。路威是葛翎的老战友。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两人结下了战斗友谊。战争结束后,他们一同转业到某省公安局。路威到工地一看,老犯人马玉麟与流氓头子俞大龙正折磨葛翎。他气愤之极,使用手铐把马玉麟与俞大龙铐上送走;又派人把葛翎背进工地帐篷里。在帐篷里,葛翎陈述了他的遭遇。“文化大革命”初期,老共产党员、省公安局劳改处处长葛翎就以“走资派”的罪名被送到“五七干校”劳动。在干校里,他因不满“宗教式”的低头弓腰的“早请示”,被血洗公检法的武斗专家秦副局长批斗惩处。后来,葛翎因笔记本上抄引了周恩来总理的一句话:“不要把毛泽东看成神秘的,或者是无法学习的一个领袖……”又被打成“现行反革命”与“还乡团”,投入监狱,成了既无刑期又无法律手续的“犯人”。葛翎讲过他的不幸遭遇后,路威两眼噙泪,激动地说:“让共产党员来蹲共产党的监狱……这到底是谁专谁的政?!”而后,路威决定送葛翎到农场医务所去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