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增

明朝矿税太监
陈增,神宗朝矿税太监也。万历十二年,房山县民史锦奏请开矿,下抚按查勘,不果行。十六年,中使祠五台山,还言紫荆关外广昌灵丘矿砂,可作银冶。帝闻之喜,以大学士申时行等言而止。

明朝宦官

十八年,易州周言、张世才复言阜平、房山各产矿砂,请遣官开矿。时行等仍执不可。至二十年,宁夏用兵,费帑金二百余万。其冬。朝鲜用兵,乎尾八年,费帑金七百余万。二十七年,播州用兵,又费帑金二三百万。三大征踵接,国用大匮。而二十四年,乾清、坤宁两宫灾。二十五年,皇极、建极、中极三殿灾。营建乏资,计臣束手,矿税由此大兴矣。其遣官自二十四年始,其后言矿者争走阙下,帝即命中官与其人偕往,天下在在有之。

出版背景

真、保、[]、永则王亮,昌黎迁安则田进,昌平、横岭、涞水、珠宝窝山则王忠,真定复益以王虎,并采山西平定、稷山浙江则曹金,后代以刘忠,陕西则赵钦,山西则张忠,河南则鲁坤,广东则李凤、李敬,云南则杨荣辽东高淮,江西则潘相,福建则高寀,湖广则陈奉,而增奉敕开采山东。通都大邑皆有税监,两淮则有盐监,广东则有珠监,或专遣,或兼摄。大珰小监纵横绎骚,吸髓饮血,以供进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萧然,生灵涂炭矣。其最横者增及陈奉、高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