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证券公司
综合类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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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证券公司是可以经营
证券经纪业务
,
证券自营业务
,
证券承销
业务以及经
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的
证券公司
。
其必须具备的条件有: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主管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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