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邢台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邢台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邢台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邢台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市长负责制,受河北省人民政府领导,每届任期五年。[1]

邢台概况

邢台市地处河北省南部,太行山脉南段东麓,华北平原西部边缘。位于北纬36°50′~37°47′,东经113°52′~115°49′之间,东以卫运河为界与山东省相望,西依太行山和山西省毗邻,南与邯郸市相连,北及东北分别与石家庄市衡水市接壤。辖区东西最长处约185公里,南北最宽处约80公里,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
2020年5月1日,根据工作需要,邢台市人民政府机关由襄都区红星街139号搬迁至襄都区新西街166号(邮政编码:054000),迁址后原办公电话不变,新地址北距省会石家庄市106公里,距首都北京396公里。

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