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

广东广州市原辖区
萝岗区(已撤销),是广州原辖区,曾经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东部,与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区四个行政区相邻,是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2005年 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基础上,整合周边农村地区,设立萝岗区,管辖面积393.22平方公里。下辖夏港街、萝岗街、东区街、联和街、永和街、九龙镇5街1镇,共30个居委会、28个村委会,全区户籍人口17.16万(六普)。全区共有生产性企业632家,其中规模以上394家。
2014年2月12日,广东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 。[1]

历史沿革

萝岗区原是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的市辖区,于2005年5月设立,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广州经济开发区。
广州经济开发区政府原所在地为夏港街道志城大道303号,后迁至香雪三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