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前总统保护法

2012前总统保护法
《2012前总统保护法》,2013年1月1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该协议,此次国会改变立场支持恢复对前总统的终身保护,主要是“考虑到全球性恐怖威胁不断增加的现状”,多数议员们认为“在充斥危险的世界中,对前总统实行终身保护是必要的”。1974年辞职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1985年就主动放弃了特工保护,奥巴马是首位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这么做的美国前总统。

简介

《2012前总统保护法》最初由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众议员特赖·高迪向议会提交,于2012年12月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根据该法案,1997年1月1日之后当选的总统及其配偶都可终生享受特勤局的终身保护,前总统的未满16岁的子女也将受到保护。不过,如果总统配偶再婚的话,对配偶的保护将终止。

签订

2013年1月1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2012前总统保护法》,该法案生效后,美国所有卸任总统及其配偶都将受到美国特勤局的终身保护。该法案10日经奥巴马签署后正式生效,第一个受益人是前总统小布什,而第二个受益人则是4年后卸任的现总统奥巴马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