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梦九

民国时期官员
曹梦九(1886年—1957年),外号土耳其、曹二鞋底,天津杨柳青人,民国时期官员。[1][2]
曹梦九15岁赴韩家墅讲武堂习武,后在冯玉祥部任警卫营长。1920年因下属犯事,辞职归田,后在家乡担任6年乡长。1930年应韩复榘之聘来山东,初任省府参政,后署理曲阜县县长。1932年10月至1934年9月,署理平原县县长,再到高密县署理县长,1937年10月离任。[2]同年成立抗日游击大队,曹梦九自任大队长;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教育。期间,他完成《[民国]高密县志》十六卷首一卷。后曹梦九回天津杨柳青后,开了一个小饭店。1957年曹梦九去世,享年71岁。[1]
曹梦九热衷断案,常常以牛皮鞋底打嫌疑人的屁股,故有“曹二鞋底”之戏称。此外,曹梦九身材魁梧,出门常常穿西装,戴土耳其帽(高筒,俗称“满头撸帽子”),拄文明棍,又得绰号“土耳其”。现今在高密东北乡红高粱影视基地的仿古建筑高密老县衙里,尚悬挂着曹县长的画像和介绍其从军从政经历和治县业绩的展板等。[2]

人物生平

曹梦九曾读私塾五年,专攻吏治。15岁赴韩家墅讲武堂习武,后在冯玉祥部任警卫营长。1920年因下属犯事,辞职归田,后在家乡担任6年乡长。1930年应韩复榘之聘来山东,初任省府参政,后署理曲阜县县长。1932年10月至1934年9月,署理平原县县长,再到高密县署理县长,其中,曲阜、平原、济阳高唐德县临邑禹城济南等地为曹梦九树碑立传几十座。大多是《曹公梦九德政碑》,并附有碑文。如济南商埠公园《曹公梦九德政碑》《平原县 县长曹公梦九德政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