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

行政管理机关
商丘市人民政府是商丘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商丘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商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