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乡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辖乡
泉水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最南端,处南流江畔,乡驻地距县城53公里。全镇总面积100平方公里。乡境东、西、北面分别与县内的石、安石、大成、张黄等乡镇接壤。南与合浦县常乐镇以江相隔。乡内的旧州曾是合浦郡(县)治所、廉州治所。民国19年旧州设乡,民国36年将乡治所迁至泉水馆(今乡政府所在地),改称泉水乡,并建立市。

正文

基本介绍
1990年,全乡辖1个居委会,7个村公所,34个村委会,141个村民小组,5442户。总人口22982人,其中农业人口20522人。
泉水乡地形狭长,地势平坦,属半经济作物区。1990年有耕地面积22609亩。农业以粮食和经济作物为主。解放前,缺少水利设施,十年九旱,产量低,群众生活贫困。解放后修建山塘水库6座,开辟20多公里长的合浦水库至泉水北干渠,还有6个电灌站。1990年,全乡粮食播种面积35639亩,总产量达801.5万公斤,比最好年的1983年增长27.35%,人均产粮390.6公斤。泉水乡是县内甘蔗、花生、蚕桑、红麻、黄烟等主要经济作物产区,种植面积及产量居全县之首位。 1990年种植蚕桑3250亩,产鲜茧2909万公斤,总收入达290万元,全乡人均养蚕收入141.3元。花生以高产、果大、质优而著称,1990年总产量达58.4万公斤,占全县总产量的四分之一。有乡办企业6个,村办和个体联户办企业414个,从业人员1043人。1988年以来投资230多万元创建了缫丝厂,实现种养加工一条龙,年产生丝40吨,总产值达800万元。乡炮竹厂生产的炮竹烟花和缫丝厂生产的生丝以及陶瓷厂生产的白泥沙煲、花盘等20多个产品,远销欧美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1990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1504.3万元,比上年增长27.57%,其中工业产值746.77万元;农业产值757.5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8.77元;财政总收入153.6万元,比1989年增长40.46%。1990年集市贸易额达1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