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组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鲁政字〔2013〕135号)成立的政府部门。[1]
明确将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1]机构和职能调整涉及的工作人员,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划入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
2018年10月,根据《山东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不再保留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

职能转变

(一)划入和增加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