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皋

上世纪30年海法租界律师
陈志皋(?~1988年),上世纪30年代上海法租界的著名律师,其父陈其寿是清朝二品大员,在上海法租界做过十八年的会审公堂刑庭庭长。

人物生平

据《海宁同乡会讯》第三期载《陈故律师志皋事略》:“陈故律师志皋先生,源出渤海陈氏,世居海宁盐官镇,为清陈阁老(元龙)七世孙。父介卿公为司法界耆宿,母潘太夫人,系出湖州名门。先生负[]上海,初震旦大学,继获上海法学院法学士,遂留学法国专攻法律。学识渊博,回国后执行律师业务,被推为全国律师公会常务理事,于民国十六年参加中国国民党。抗战时,担任全国赈济委员会广东福建二省特派委员,并兼广东省政府委员,献替良多。抗战后,担任上海通易信托公司常务董事兼总经理,并应聘上海法政大学教授。随政府来台,执行律师业务逾三十年,1986年获台北律师公会奖状。先生笃信佛教,乐善好施,任台北善导寺常务董事暨台湾台各寺庙之护法。德配彭庆修女士,江苏溧阳法家[]介臣先生之长女。上海法学院法学士,现为“国民大会”代表,宪政研讨会常务委员,与先生共同执业律师,志同道合,伉俪情深。先生不幸于1988年9月18日下午八时因心肌梗塞寿终于台北市中华医院,与世长辞。距生于民国前二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享年七十九岁。先生有一子三女,子文中电脑博士,女允中地质矿学士,女大中、一中均电脑学士。孙女弘莘文学士。均在国外任职,业有所成,堪称存德裕後,兰桂腾芳。”
1988年因心肌梗塞死于台北
陈志皋与黄慕兰结婚